根据北京工业大学《关于2016-2017学年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樊恭烋荣誉学院将开展2016-2017学年校级及院级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、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、评选条件:
校级奖学金详见《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(试行)》(见附件1)。院级奖学金详见《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(试行)》(见附件2)。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详见《北京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》(见附件3)。优良学风班参评条件详见《北京工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》(见附件4)。
二、奖项设置与名额
1.校级奖学金
奖项
| 学习优秀奖
| 优秀学生干部
| 励志奖
| 三好学生
| 优良学风班
| 先进班集体
|
数量
| 18
| 4
| 1
| 4
| 1
| 1
|
备注:科技创新奖不设定名额限制,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。2.院级奖学金
奖项
| 樊恭烋奖学金
(Fan Gongxiu Award)
| 学习优秀奖
(Outstanding Academic Achievement Award)
| 科技优秀奖
(Outstanding Research Achievement Award)
| 国际交流优秀奖(Outstanding International Engagement Award)
| 服务突出贡献奖
(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
|
数量
| 1
| 12
| 6
| 1
| 6
|
奖项
| 集体荣誉突出贡献奖
(Distinguished Contribution Award)
| 社会志愿服务奖
(Distinguished Community Service Award)
| 基础课程优秀奖
(Award for Excellence in Fundamental Courses)
| 宿舍建设优秀奖
(Model Dorm Award)
| |
数量
| 6
| 6
| 6
| 3
| |
三、评定工作流程
1.申请阶段(10月18日至10月20日)
学生需在仔细阅读评选条例后,根据参评条件自愿提出申请。申请个人校级奖学金者需填写《北京工业大学奖学金登记表》(附件5),申请个人院级奖学金者需填写《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奖学金登记表》(附件6),同时申请多项奖项需每项奖项填写一份登记表。申请科技创新奖、科技优秀奖(Outstanding Research Achievement Award)者需提交奖状、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,科技竞赛获奖及发表论文统计时间段为2016年9月1日--2017年8月31日,以证书时间为准。
申请集体奖项者(如先进班集体、优良学风班、宿舍建设优秀奖)需填写相应的《北京工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(附件7)、《北京工业大学优良学风班登记表》(附件8)、《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宿舍建设优秀奖登记表》(附件9)。
各类奖项登记表(包括纸质版、电子版)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7点,纸质版登记表交至二教107室,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kangchen@bjut.edu.cn,逾期视为放弃资格。
2.资格审查阶段(10月21日至10月22日)
学院将严格执行相关评定条例,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查。
3.评审答辩阶段(10月23日至10月24日)
校级学习优秀奖、院级学习优秀奖(Outstanding Academic Achievement Award)和基础课程优秀奖(Award for Excellence in Fundamental Courses)将对所有申请者的相应成绩进行排序评定。其他奖项将视其申请情况组织答辩,学院将对申请者个人情况和答辩结果予以综合考虑,并且在学院范围内征求意见,最终进行推荐上报或评定;各类奖项答辩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4.公示阶段(10月25日至10月31日)
学院将对校级及院级奖学金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审。